订单农业的问题亟待解决

 

甘肃省农业厅    郑复智  梁仲科  袁永民

 

订单农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生事物,在发育、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哪样的缺陷和不足。张掖市也不例外,存在的问题不少,需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积极引导、支持,加以规范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合同不够规范。企业作为合同甲方,在签订种植购销合同时,往往考虑自己的利益多,与农户不是处在利益对等的关系上,农户一般处于从属地位,一些应有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企业各制各的“订单”,没有统一的规格和要求,“订单”格式多样,合同文本不规范。

2. 违约问题比较突出。合同双方都存在着合同意识、以法经营意识不强、信誉度不高的现象,违约问题时有发生。许多企业由于流动资金不足,收购农产品时打白条,年终或更长时间才给群众兑现。有少数企业用化肥等农用物资顶帐,群众得到的现金收入不多;也有少数企业压级压价收购,直接损伤群众利益。从生产者一方来看,有的农户不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产品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合同的履行。

3. 盲目签订合同的现象程度不同的有所表现。如制种是张掖市的优势支柱产业。由于2002年以玉米为主的各类种子紧缺,价钱高、效益好,2003年一些省内外种子企业都争相与生产者签订收购合同,扩大种植面积。2003年全市玉米制种达到3.06万hm2,比2002年的1.06万hm2增加了近3倍,很可能出现种子严重积压、价格下跌的情况。这将会给张掖市制种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会给种子企业和制种农户双方履行合同造成困难。

4. 个别地方过多的用行政手段干预订单农业。订单农业本来是一种市场行为,但个别地方在搞订单农业时不按市场规律办事,采取级级下指标、压任务的办法,落实合同种植面积,结果造成一些鲜产品在集中成熟季节,由于企业收购加工能力有限,生产农户不能及时交售,最终受损失的还是群众。

5. 龙头企业负担过重。其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他们建厂办企业,需要较多的投资,往往把大量的精力投放在筹措资金上;其次,企业自己进行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组织技术推广,也需要花费较大的力量;第三,一些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他们得想方设法及早兑现群众的收购资金。这些在较大程度上分散了企业开拓市场和加强内部管理的精力。

二、对策与建议

1. 要规范合同行为。首先,结合2003年农产品收购和合同兑现,适当集中一段时间,大张旗鼓的在生产者、经营者和行政管理人员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切入点,在农村坚持开展依法经营,依法治农教育活动,增强各方面的合同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其次,按照“义务合理,权责利对等,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原则,统一合同格式,规范合同文本;第三,要切实加强对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以法协调、解决各种合同纠分,逐步形成合同监管仲裁机制,引导订单农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2. 要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在调查中,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龙头企业在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搞活一方经济、带动一方群众致富等方面确实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在进一步规范他们经营活动的同时,在政策环境、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以大力扶持,减轻企业自身的负担,让他们有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并使一些企业从资金困难的“瓶颈”中解脱出来,把事业做大做强,提高带动农业和农户的能力。

3. 积极完善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要通过规范和严格履行合同,平衡生产经营双方利益关系,并在风险补偿上有新的探索。可试行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风险基金等,尽可能降低自然和市场给合同双方带来的风险。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借鉴外地经验,采取把农民的土地作为股金入股的办法,与企业组成股份公司,把农民的土地变成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形成统一的利益体。要根据企业的加工、运销能力,通过科学有序的生产安排、新品种推广和先进技术控制,解决产品成熟上市集中的问题,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 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创新。张掖市的一些龙头企业在与农户合同种植生产中,按照优质高效的要求,实行企业与科技联姻,已见农技推广新机制的端倪。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因势利导,动员支持更多的农技部门、农技人员与企业结合,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开展科技服务,推动科技兴农再上新台阶,使现有的农技推广队伍成为订单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重要力量,把他们的作用进一步充分发挥出来。

(收稿日期:2003-01-02  作者分别为副厅长、处长、调研员  兰州  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