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产品  生产过程和市场的安全

湖南省农业厅    李志纯

 

农业安全问题,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动植物的安全、人类健康的安全、农产品市场的安全和农业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农民收入和农业竞争力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推进农业产业化,实质上是推进农业系列化、一体化的深度开发。在今后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的实际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建立农产品市场预警机制,以此实现农户—基地—企业—市场的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生产与市场互动的目标,从而降低农业市场风险、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

(一)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一是抓紧制定蔬菜、茶叶、水果、水稻、油料、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和产地环境地方标准,确定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质量等级、生产基地以及生产过程各环节污染控制、检测方法以及标志(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规范。二是加强肥料、农药、兽药、鱼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质量标准和安全使用规程的制定,对投入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严格规范。三是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推广农业环境优化选择、污染治理改良和监测管理、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配方施肥等技术。与此同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试验示范力度,有计划地建立一批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通过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与加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产品生产基地环境、初级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质量,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提高湖南省农产品的质量档次,冲破国际市场上正在形成的以环境标志为代表的农产品非关税贸易壁垒,提高全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

推进农业产业化,实质上是推进农业系列化、一体化的深度开发,在今后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的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一是严格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管理。重点解决工业“三废”、城市“三废”和化肥、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保护和改善产地环境条件,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二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并尽快建立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逐步淘汰高残毒农业投入品品种。三是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建立可追溯的生产档案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无公害控制。四是强化对农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根据不同无公害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并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凡经检验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予以统一标识和标注。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与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打造和培育湖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优势产业。大力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范围,加强与国际质量管理认证的对接,积极创建一批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有较强竞争力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品牌。

二、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产品市场安全

我国加入WTO后,全国已成为一个开放式的市场,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已彻底打破过去地域的限制,进入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阶段,这对湖南省农产品市场安全管理带来了难度和挑战。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同时督促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向提高产品质量方向发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重点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防范壁垒,是搞好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先决条件。为对农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的监督,要抓好5个层次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一是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适应国际和多边或双边认证的要求;二是市州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作为省级监测机构的补充和延伸,开展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县(市)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重点搞好产地环境质量安全和销出农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速测监督;四是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定点屠宰场、大中型农贸市场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把好经销农产品的速检、质量监控准入关;五是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作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基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测管理。

(二)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最重要的措施。在建立健全全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对基地和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逐步实行“放心”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强制认证,凡未获强制认证和国家推荐认证的农产品不能进入湖南省市场销售。首先从长沙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定点屠宰场试点开始,逐步向全省推进。

(三)抓好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的抽查和监督

为规范农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在完善企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上,要依法加强对流通和市场经销农产品的质量抽查和监测,并对其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其违法经营行为、尤其是违禁使用农业投入品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给予严厉惩罚,督促生产经营者改进产品质量,规范其质量安全经营行为,防止质量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收稿日期:2002-11-26  作者为副厅长  长沙  4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