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辽宁省农业结构调整
努力实现农业新的跨越*
辽宁省农业厅
万福民
2002年辽宁省农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要适应入世的要求,坚持面向两个市场、发挥比较优势、依靠科技创新、坚持质量效益、有所为有所不为和在发展中促调整的原则,要进一步做强做大专用特用粮油、优质稻米、园艺产业、特色产业、种子产业,具体实施8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速农业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
一、牢牢把握质量和效益两个关键环节,在农业适应性调整向战略性调整转变上取得新进展
(一)农业战略性调整发展计划
第一,实施专用、特用玉米发展行动计划。玉米是辽宁省的第一大粮食饲用作物。玉米发展方向是要积极发展专用品种专业化生产,突出发展优质食用、优质饲用(高蛋白、高油玉米、青储玉米)和加工专用玉米(高淀粉、甜玉米和糯玉米、黑玉米等),同时积极发展玉米深加工业,增加玉米当地转化数量。充分发挥玉米是饲料之王这一优势,把玉米生产优势转化为畜牧业生产优势,减少玉米原粮的直接销售。加强优质专用生产基地建设。全省要在沈阳、铁岭、阜新、朝阳等玉米主产区建设20个专用、特用玉米生产基地,其中建设饲用玉米基地8个。
第二,实施专用大豆发展行动计划。辽宁的大豆种植历史悠久,不但产量高,而且品质好,在国内外享有盛名,深受外商的欢迎。今后辽宁省大豆生产要坚持以市场需求和种植结构调整需要为导向,以提高产量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恢复发展春大豆生产为重点,以积极发展夏大豆生产为补充,突出发展高油大豆,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轮作倒茬制度,做到品种优质化、栽培规范化、种植规模化、布局科学化。2002年计划发展到36.7万hm2,其中高油大豆6.7万hm2,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区5个。
第三,实施优质稻米发展行动计划。水稻是辽宁省仍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农作物之一。要重点建设18个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加快优质稻米产业化的发展步伐。要对现有稻米加工企业进行整合,全省要逐步淘汰一批小型稻米加工企业,重点培育1~2个大型稻米集团,打造名牌,形成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努力扩大出口。
第四,实施蔬菜保护地发展行动计划。全省蔬菜面积发展到57.3万hm2,其中新增保护地蔬菜0.7万hm2。要以提高蔬菜安全性和提高设施标准为重点,突出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加快新品种选育和引进步伐,努力扩大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的生产面积,全面提高蔬菜质量。要加大育苗中心建设力度,在保护地集中产区建设和完善一批工厂化育苗中心,力争取得突破。
第五,实施优质水果发展行动计划。力争做到发展与提高并重,生产与加工储藏并重,扩大规模与增创名牌并重,基地建设与市场建设并重,开发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并重,重点建设辽南、辽西两大果树带和中北部与东部的寒冷果树区,着力开发优质水果生产,重点抓好新品种引育,加速低产老品种果园更新改造,辽西地区加快退耕还果工作步伐。
第六,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7项特色产业开发。(1)薯类开发。新发展马铃薯1万hm2,甘薯1.3万hm2,重点建设40个专业化马铃薯生产乡,建设5个甘薯基地县,通过加工淀粉和制粉促进其加工增值。(2)小杂粮开发。在辽西地区17个县(市、区)建立5.7万hm2集中连片的杂粮生产和出口基地。(3)食用菌开发。全省新增食用菌面积666.7
hm2,新增产量3.5万t,新增产值1.2亿元,重点建设宽甸、抚顺、岫岩、新宾、喀左等10个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宽甸北方山奇等10个食用菌龙头企业。(4)油、棉、糖、烟等经济作物开发。在北宁、建平、喀左等县建设优质花生、油葵、棉花、甜菜生产基地5个。(5)西甜瓜开发。重点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优质品种比例,积极发展反季节生产。全省发展到2.7万hm2,产量达到100万t。(6)柞蚕、中药材开发。重点发展柞蚕和中药材,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种苗引育,实行科学放养和栽培,提高综合开发利用水平。(7)实施山野菜开发。全省重点建设清原、宽甸、桓仁等8个山野菜种苗繁育基地和山野菜开发利用保护区。
第七,实施花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花卉产业是辽宁省农业的新兴产业,前景广阔,要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把辽宁省花卉产业做强做大。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及特色花卉产业,通过外引内培开发名贵花卉新品种,建设球根、鲜切花、盆景花和绿化苗木生产基地。
第八,实施种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种子产业是辽宁省的一大优势,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种子产业优势,调整育种方向,提高育种成效,加快选育一批优质、抗逆的农作物新品种。要抓好原种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加强杂交种亲本原种和常规种原种基地建设,扶持建设一批不同种类的原种繁育基地,促进种子生产质量的提高。要加强种子基地的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符合种子生产条件的高标准种子基地。加快种业集团发展步伐,以基层种子公司为基础,发展连锁经营。继续抓好种子工程建设。“十五”期间要建立国际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改良中心、省级转基因育种中心、现代化种子贮备库、工厂化育苗中心以及原种、亲本种子生产基地。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资金扶持,进一步完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质量及营销体系,促进辽宁省种业向现代化、标准化、集团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二)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几项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辽宁省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有些农产品由于不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而被拒收、扣留、退货、索赔、停止贸易交往,不得不减少出口甚至退出国际市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要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方面多下功夫,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要建立科学、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逐步改变农产品无标生产、无标上市和无标流通的状态,尽快做到与国际标准接轨。2002年要加快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定。要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确保人们能吃上放心农产品。2002年省厅在沈阳南五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宁窟窿台、凌源八里堡、北票蔬菜批发市场设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各市也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要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把标准贯穿于产前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应用,产中的技术操作,产后的加工、包装和产品质量检验,确保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2002年全省重点抓好辽中等10个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各地也要建立本地标准化示范区。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产业,要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培育绿色食品市场体系为载体,以绿色食品龙头企业为牵动,努力提高绿色食品市场占有率。加强农业环境监测工作,防止大气、灌溉水和工业排放物污染,加强被污染耕地的治理,依法治污。加强以生物防治技术为主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逐渐减少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并进行高毒农药、化肥残留量的检验和检测,确保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加强绿色食品市场监督和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实行法制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绿色食品充斥市场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
2.要积极推进农业市场化,促进农产品流通。要适应农产品营销的需要,积极发展物流产业。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区域中心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十五”期间,要在沈阳建设一处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国家级区域中心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包括东三省、内蒙古、河北及周边国家,成为东北地区的农产品交易和信息中心;要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的建设,在省内重要农产品产地和主要消费城市建设15处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地区性专业批发市场,实现产地与销地、城市与城市之间农产品大流通、大循环的市场框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要积极培育营销组织,发挥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专业农协、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的作用;要积极发展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新型营销组织,开展连锁经营,实行配送服务;努力在外地设立销售网络,大力开展展销、促销活动及对接活动,实现产与销、基地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
3.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增值。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现有加工能力的改组、改造,积极引进开发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加快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加工档次,增加花色品种,促进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有一个大的发展。要把发展粮、油、水果、蔬菜等大宗农产品加工作为重点,提高加工能力水平,在增加后续效益的同时,促进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稳定和发展。要把重点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在现有5
200多个龙头加工企业当中,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十五”期间,要建成产值(收入)超5
000万元的大型龙头企业200个,使粮食、蔬菜、水果、特产品的加工比重分别达到50%、30%、30%、70%,综合加工率达到40%,精深加工率达到20%。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达到200万户。对重点龙头企业要按现代化企业模式实行公司制改造,规范运行机制,改善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公司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上下功夫。
二、紧紧围绕农业工作大局,在推进农业各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一)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的实施,组装配套各项技术措施,形成整体优势,争取在2002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整体性效果。以“丰收计划”为龙头,推广优质高效良种及种苗等20项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抓好40个新品种的选育和30个新品种的推广。要继续推进“四位一体”农村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推进高效预制组装架空炕连灶、被动式太阳房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完善技术措施,扩大普及面。要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通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妇女培训工程”,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农民学习先进实用技术,强化农业和农村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使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觉悟高”的新型农民。要抓好农业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学校远程教育的优势,不断扩大招生范围,提高教学质量。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辽宁省政府已经研究确定了辽宁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规划,搞好服务,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农业园区,打造辽宁农业的“航空母舰”,发挥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园区建设推进辽宁省农业现代化,带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在抓园区建设中,要坚持建园标准,建成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农业园区,省、市级农业园区每个园区的建设规模要在333.3
hm2以上,投资规模要在1亿元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要在60%以上,主要技术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要达到国际市场标准。要坚持形式多样化,发展生产基地型、科技先导型、都市农业型、旅游观光型等多种类型的园区。在运作方式上可以由政府组织,企业运作,部门服务,也可以由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统一管理,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创造更多的模式。省、市、县都可以建设不同级别的农业园区,省里要在已申报的45个园区中筛选确定一批省级园区,重点予以扶持。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要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实用技术、质量保证、准确信息和法律保障等全方位的服务。
1.改革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只能强化,不能弱化。要深化改革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和合乡并镇工作的开展,探索区域建站试点,强化科技队伍建设。要进一步理顺乡镇农技推广站的管理体制,区域站作为县(区)农技推广中心的派出机构,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区域站实行“一站两制”,分别承担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职能。要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积极创办科技示范场,把服务领域由产中拓展到产前、产后,由单项服务拓展到综合服务。另外,在改革过程中要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人员,防止借改革之机削弱农技推广机构和削减农技人员事情的发生。
2.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辽宁省农业厅将从2002年开始,每年制(修)定地方标准20~40项,到“十五”末期,基本上完善辽宁省地方标准体系。要提高辽宁省农业质量标准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对省农业环境、土壤、农药、农产品、玉米杂交种五个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质量监督功能,全方位开展检验工作。各市也要加强对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完善检测功能和手段,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验、检测网络体系。
3.加强农业信息体系。要加强农业信息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的处理和传输能力,建立和完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运用卫星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手段,普及农村教育,传播文化知识,推广科学技术。要以农业信息联络员制度、农业信息采集与发布制度和信息网络建设三项工作为龙头,形成以点连线,以线织片,以片成面,点线面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实现信息体系建设的新突破。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的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向重点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延伸。要因势利导发展农民信息员队伍,发挥他们连接广大农户的作用,用各种方式把信息真正送到农民手中。
4.健全农业执法监督体系。要加强和完善农业立法,辽宁省计划2002年完成《辽宁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等5个立法项目的起草工作,同时,要按照加入WTO后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修改现有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加大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力度,各市县机构改革过程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机构。进一步扩大县级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在已有18个县的基础上,至少再增加6个试点县。继续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秩序,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重点查处种子、农药、化肥等大案要案,依法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强化农业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农民协会,完善试点,扩大范围,增强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县级农民协会组织的发展,把分散在各乡村的协会组织联合起来,增强协会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