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我国农药经营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农技推广系统经营农药 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药药械处 梁桂梅 一、我国农药市场的历史变迁 据调查,我国农药市场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1982年以前,供销社系统独领风骚,县、乡两级供销社独家经营,实行计划经济;第二阶段是1982~1992年,各地相继建立植物医院后,逐步形成农资和农技两大阵容,二者相互补充的均势;第三阶段是1993年以后,农药经营出现多头并举,尤以集体性质的农药经营企业实行个体承包经营,使竞争更加激烈,服务机制也出现多样化。 二、国内农药分销现状及特点 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农药经销体系主要由4部分组成,一是农技推广系统,包括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和农技站等;二是供销社系统,主要是农资系统;三是农药生产企业;四是个体经营户或其他部门,具体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农技系统已逐渐替代农资系统成为农药市场的主体 农技推广系统经营农药起步于1982年,为了解决广大农民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防病治虫难的问题,一些地方成立了机防队等专业化防治组织,实行代治或全承包防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又相继发展了植物医院等组织,进一步促进了农药经营活动的发展。据调查统计,55个地、县销售农药共计5.5万t,约占目前我国农药销售量的24%。其中,农技系统销售农药2.6万t,占被调查县农药销售总量的48%,占我国农药销售量的11%,高于农资系统、厂家及个体或其他部门,已成为农药经营的主导力量。 (二)农资系统已由昔日农药经营的主渠道退居为次要渠道 农资系统尽管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仓库和门面、雄厚的资金以及庞大的销售队伍和丰富的经商经验,但因其技术力量薄弱,一般只经营市场需求量大的常规农药品种。调查显示,55个地、县销售农药1.4万t。其中,60%的地、县农资部门目前经营农药所占市场份额低于30%;不少地方已下降到10%以下;仅有3个地、县农资部门农药销售量过1 000t,市场份额超过50%。由此看来,农资系统已由原来的独家经营退居为农药经营的次要渠道,对市场的影响力日渐减小。 (三)农药企业直销在我国还未形成气候 农药生产企业直销农药受到资金、人力和体制的限制,在我国农药市场所占份额不大。调查表明,55个地、县只销售4 300t,其中60%的被调查地、县均无农药企业直销农药。在有农药企业直销的地方,除河南省民权县和黑龙江省绥化县外,其他大都不超过10%。 (四)个体或其他部门经营农药呈上升趋势 据调查统计,被调查的55个地、县中除11个地、县(占20%)尚无个体经营农药外,其他地、县均有个体或其他部门经营农药。55个地、县销售1.1万t,其中经营数量占市场份额30%以上的有13个地、县(占24%),河南唐河、湖北天门和陕西礼泉等3个县甚至超过50%以上。这表明个体或其他部门在目前农药市场中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从他们所经营的农药种类来看,杀鼠剂所占比例最大,几乎近一半的杀鼠剂市场为个体或其他部门占有。但因其对经营的农药产品的质量把关不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事件时有发生,影响其信誉,也制约了其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三、国外农药在华生产和销售情况 据调查,目前国外在华从事农药销售的公司约20家,在华已建合资企业的公司6家,正在筹备建设合资公司的2家。国外农药在我国市场销售的种类很多,常用主要品种30~40多个,销售量只占我国农药市场份额的10%左右。尽管国外农药因其价格高于国内同类产品20%~50%,在目前的销量上受到一定影响,但因其具有过硬的质量和优异的防效、仍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特别是除草剂、杀菌剂的销售在我国农药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而且,还有上升趋势。如河北省无极县,在大葱、韭菜及花生、大豆等作物田防除阔叶杂草,几乎全部用的是国外除草剂产品。 国外农药产品在华销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代理国外农药产品的销售商投资风险大。由于国外公司对进口农药产品实行区域代理制,经销商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才能供给货源,一旦销售不畅,由于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完全由经销商承担;而国内产品一般实行代销制,全部风险由厂方负担,所以经销商宁愿选择代理没有风险的国内产品。二是供货点多,市场价格混乱,导致经销商利润偏低。三是国内同类产品的不断开发和生产对进口农药也造成影响。目前,国内许多农药企业都开发出了与进口农药相类似的产品,效果相近,价格比进口农药低很多,所以,一般农民多喜欢选择价廉物美的国内产品,比较典型的是国内生产的甲氰菊酯。四是进口农药产品一般防效不错,但由于价格高,农民很难接受。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不景气,农民投入积极性下降,使进口农药产品的销售受到一定制约。 四、加入WTO后,农技推广系统应采取的对策 我国加人WTO以后,将促进国外公司向中国市场的投入,一方面将加大对合资公司的投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将增加对我国进口农药的品种和数量,使得新农药品种数量将有大幅度增加,有利于农技推广系统发挥我们的技术优势,拓宽农药经营范围,扩大经营数额。此外,由于大部分农药品种的价格将下调,因而,农民需求量将有所上升,可以拉动国外农药的消费。随着国外农药企业在华竞争的日趋激烈,也不可避免地将影响到国内的农药企业,部分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新产品开发能力不强、对环境污染大的农药企业将会被淘汰。而其他国内农药企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也必须要转换机制,更新产品、提高质量。因而,更加需要农技推广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便能够尽快开发出满足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药新产品,抢占农药市场。国外农药公司打入中国市场,将带来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方式,对促进农技推广系统提高农药经营管理水平、改进机制会有所帮助。但是,由于国外农药企业及在华合资公司将进一步抢占我国农药市场,使农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将对我国农药分销系统,特别是农技推广系统造成很大影响。因此,我们应采取相应对策,以适应形势需要。 1.加强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结合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面向多种农产品生产基地、园区、农业企业等,因地制宜开展专业化技术服务和农药经营配套服务;二是面向基层、农户,建立以村级为重点的病虫害防治社区或专业协会等;三是建立灵活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好地、县农技推广部门与社区或协会之间的技术依托及物资、服务和管理的关系。 2.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及时调整服务功能,建立灵活的农药经销机制。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培养人才,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增强农技推广系统在农药市场的竞争能力。 3.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新农药试验和示范,不断筛选,推出对路国内外农药新产品,并利用此优势,积极抢占农药市场,巩固和提高自己在农药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4.继续发挥和利用技物结合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搞好病虫测报,加强防治组织管理和对农民用药的指导,积极引导农药消费。与此同时,开拓服务范围和扩大农药市场。 5.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以保障现有农药分销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加强对国外公司在华建设农药直销网络的审查,适度制约,避免引起市场无序竞争,而扰乱现有的市场秩序。 (收稿日期:2000-12-12 北京 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