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与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一、抓规划制定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总体思路是,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为突破口,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以生产过程源头控制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力争用较短时间,基本上解决我国鲜食(蔬菜、水果和茶叶)和出口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问题,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果”,喝上“放心茶”;用8~10年的时间,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改善农产品生态环境,科学规范和监督农产品产销全过程,全面解决农产品污染物的超标问题,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化生产,确保农产品的食用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这一思路,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各地的自然区划、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的污染情况和农药、化肥的品质与使用情况等,科学地对作物、品种、品质进行规划布局,对于地域性比较优势农产品,要进行专业化生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包括种植、贮藏加工、产地批发交易市场等,都要进行认真论证,合理规划。

  二、抓重点产品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工作重点,要放在蔬菜、水果和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上。据统计,1999年2 200多个产菜县(区、市)中,播种面积在0.7万hm2以上的有605个,蔬菜总产量占全国的70%以上;2 100多个产果县(区、市)中,果园面积在0.7万hm2以上的有290个,水果总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970多个产茶县(区、市)中,茶产量在1 000t以上的有176个,茶叶总产量占全国的70%以上。只要能将这些重点产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搞上去,就能保证全国70%以上蔬菜、茶叶和60%以上的水果达到无公害要求。当前重中之重是抓好无公害蔬菜生产,农业部将出台《无公害蔬菜“十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目标、任务、措施等,以更好地指导无公害蔬菜生产。

  三、抓创建活动

  采取行政推动、技术依托和手段调控等方式,按照优势互补、联合创办、地方为主的方针和“五统一”(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示范基地,目的是探索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标识标志管理的路子,对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全国选择100个县(蔬菜55个、茶叶25个、水果20个)开展无公害示范基地的创建活动,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积极抓好示范基地县创建工作。年底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者将正式命名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

  四、抓过程控制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实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是基础,市场准入的质量监测是保障,其中生产过程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必须首先加强农产品产地源头控制,建立健全产地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控制有害物质污染,搞好采收质量监测,保证农产品安全上市。

  过程控制要按照规范进行,要重点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积极研究、开发、规范配套的技术体系,加强技术培训,加快推广普及,规范生产者生产行为,提高技术的到位率。当前,要重点推广以抗病虫品种、生物农药及释放和保护天敌等生物措施为主的综合防治技术;筛选、推广一些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 开发推广减少“跑、冒、滴、漏”的新型施药机械;推广平衡施肥、秸秆还田、控氮技术,严格控制氮肥的施用量,提高氮肥利用率。加强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特别是微生物农药和微生物肥料等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五、抓机制创新

  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积极鼓励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力争在区域化种植、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营销等方面有新的突破。要下大力气开拓无公害农产品的销售市场,逐步做到以销定产,通过签订合同和提供信息服务来组织生产,实行优质优价,确保农民有一个基本的预期收入。

  六、抓农资管理

  针对部分农产品农药、亚硝酸盐、重金属及激素类物质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农药、化肥、植物激素等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农业部将制定并下发《关于“十五”期间控制农产品中农药污染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05年底,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实现在大中城市、旅游胜地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基本得到控制,最终实现农产品生产无公害化。将主要从严格农药登记管理入手,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品,对临时登记4年有效期满的其他高毒农药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整,扶持和鼓励生产企业研制和发展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新品种,从源头上控制高毒农药残留对人、畜及环境的危害。当务之急是对蔬菜、水果和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集中产区,要严格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规范施药行为。针对肥料污染农产品的情况,还将制定并下发《关于“十五”期间控制农产品中肥料污染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增施有机肥料,提高优质有机肥料比重,严格把好肥料和灌溉水的监测和管理,禁止使用以垃圾和污泥为原料的肥料,保证肥料质量,对东部、中部地区,要重点规范施肥技术,大力推广普及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减轻化肥超量施用对水体、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

  七、抓宣传培训

  从正反两方面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市场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在《农民日报》或《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开辟“无公害农产品”宣传专栏,随时把产地和市场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信息进行宣传发布,使无公害农产品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同时也便于监督促进生产者对生产环节的管理。

  加大培训交流力度,通过规范技术,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种子种苗技术、施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栽培管理技术等技术措施,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提炼,制作通俗易懂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挂图和技术小册子,印发给农民并进行培训,2001年计划在蔬菜、茶叶和水果主产区举办15期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关的技术培训班。同时,组织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借鉴技术、标准、管理和实践等经验,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并与国际接轨。

  八、抓法规完善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工作,制订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法规,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有力保障。现正在积极组织立法调研,抓紧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法》、《肥料法》(或《肥料管理条例》)、《耕地质量监管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管理和监测办法》及《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农业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订和修订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地方性规章。同时,要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依托现有的执法队伍,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激素等登记、审批制度,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管理,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九、抓标准管理

  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如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制订和修订与国际标准相接轨的我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当前,抓紧制订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质量及其栽培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确定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等级、污染物监控(包括农药最高残留、硝酸盐、有害生物等限量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规范,制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灌溉用水、加工用水、大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监测方法。搞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的试点示范工作,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引导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抓好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十、抓检验监测

  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建立健全农药、肥料、激素和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机构,完善检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在“十五”期末,全国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集中产区和中型以上批发市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体系,配备快速检测仪器设备,逐步实现中央、地方多层次综合配套的监测网络,以最大限度地“净化”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加强对耕地质量和施肥肥效的调查与动态监测,搞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和重大疫情封锁控制等植物检疫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工作。

(收稿日期:2001-05-16 北京 100026)